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稳岗就业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涞水县4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1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涞水县4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

公  示

按照文件规定,2023年9月以前入驻的创业实体根据《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补贴,2023年9月以后入驻的创业实体根据《保定市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细则》落实补贴。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于2019年5月22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基地共有86户创业实体达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其中11户是新政策实施后入驻创业实体。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181.25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252.97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809.46平方米,管理办公区面积119.09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86户入驻创业实体实际补贴面积共4399.57平方米,孵化区建筑面积3515.6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883.97平方米。

1.2023年9月前入驻创业实体报补金额:涉及75户,经第三方测量孵化区实际补贴面积3851.49平方米。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23元,合计838007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08元,合计54748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25291元。补贴合计:918046元。

2.2023年9月后入驻创业实体报补金额:涉及创业实体11户。本次报补创业实体房间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4户,按照每月每户180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14个月。补贴合计25200元。40㎡≤报补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7户,按照每月每户144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29个月,补贴合计41760元。补贴合计66960元。

本次补贴总金额985006元。

二、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0年12月21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基地有63户创业实体达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其中20户是新政策实施后入驻创业实体。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007.7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147.76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749.7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63户入驻创业实体孵化区建筑面积3835.22平方米,实际房屋使用面积3097.51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737.71平方米。

1.2023年9月前入驻创业实体补贴金额:涉及创业实体43户。经第三方测量孵化区实际补贴面积2482.37平方米,经第三方评估创业实体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21元,合计507006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08元,合计34694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12883元。补贴合计:554583元。

2.2023年9月后入驻创业实体补贴金额:涉及创业实体20户。本次补贴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20户,按照每月每户180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63个月。补贴合计113400元。

本次补贴总金额667983元。

三、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于2021年1月25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基地有100户创业实体达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其中25户是新政策实施后入驻创业实体。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341.3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530.65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761.29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100户入驻创业实体孵化区实际补贴面积4727.6平方米,实际房屋使用面积共3888.45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839.15平方米。

1.2023年9月前入驻创业实体报补金额:涉及创业实体75户。经第三方测量孵化区实际补贴面积3421.63平方米,经第三方评估创业实体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21元,合计701589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08元,合计46560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35626元。补贴合计:783775元。

2.2023年9月后入驻创业实体报补金额:涉及创业实体25户。本次报补创业实体房间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8户,按照每月每户180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27个月。补贴合计48600元。40㎡≤补贴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17户,按照1440元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月数共计43个月。补贴合计61920元。共计:110520元。

本次补贴总金额894295元。

四、涞水县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1年12月7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基地有52户创业实体达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其中7户是新政策实施后入驻创业实体。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2498.40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029.84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452.01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52户入驻创业实体孵化区建筑面积2469.37平方米,实际房屋使用面积共2020.92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448.45平方米。

1.2023年9月前入驻创业实体报补金额:涉及创业实体45户。经第三方测量孵化区实际补贴面积2134.72平方米,经第三方评估创业实体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18元,合计450329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08元,合计30528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23250元。补贴合计:504107元。

2.2023年9月后入驻创业实体报补金额:涉及创业实体7户。本次补贴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4户,按照每月每户180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10个月。补贴合计18000元。40㎡≤报补面积<50㎡的创业实体共计2户,按照每月每户144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5个月,补贴合计7200元。30㎡≤报补面积<40㎡的创业实体共计1户,按照每月每户1080元定额补贴,补贴月数共计3个月,补贴合计3240元,补贴总合计:28440元。

本次补贴总金额532547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4531278

附件:

九方易华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创业实体名册.xlsx

吾越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创业实体名册.xlsx

路旺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创业实体名册 (1).xlsx

易华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创业实体名册.xls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