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募就业见习单位的公告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募就业见习单位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就业,同时为县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发展储备人才,根据省、市关于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就业见习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涞水县范围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承办单位等,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
1.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证照。
2. 岗位提供:能够持续提供适合青年实践锻炼、技能提升且具有一定知识技术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
3. 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健全的就业见习工作管理规程,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和指导。
4. 指导力量:配备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负责全程指导见习人员的工作与学习。
5. 保障措施:承诺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230元/月),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 人员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2.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经审核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可按规定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 见习补贴:对于接收符合条件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将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执行,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2. 人才储备:通过见习平台,发现和培养符合单位需求的实用型人才,拓宽单位选人用人渠道。
3. 社会责任体现:积极承担促进青年就业的社会责任,提升单位社会形象和美誉度。
(一) 申报材料:
1. 《涞水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现场领取)。
2.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单位简介、见习管理制度。
4. 单位承诺书(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见习管理及保障措施进行承诺)。
(二)申报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 审核评估:县人社局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 公示认定:对审核通过的见习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涞水县就业见习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4. 岗位对接:认定后的见习单位可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县人社局将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渠道统一组织见习岗位对接活动。
1. 见习单位应严格遵守就业见习相关规定,履行承诺,规范管理。
2. 县人社局将定期对见习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或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的单位,将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并追回违规所得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3.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申报受理单位: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12-4531278 4660987
1. 本公告长期有效,首批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特此公告。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