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防洪排涝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各级领导防洪意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4月,为充分增强各级领导防洪意识,减少因防洪排涝对农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乡村防汛排涝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的通知》;政府县长、主管副县长多次召开防汛工作调度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开展隐患排查 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排水沟、蓄水坑、塘坝等防汛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时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村应急抢险预案。 (三)强化日常管控 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各村具备防汛排涝能力的排水沟、蓄水池、塘坝等防洪排涝设施持续加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和管理职责;对填埋垃圾、堵塞排水沟和坑塘加强管控,谁设障谁负责;对已填埋、阻塞的排水沟,由属地乡镇政府组织清理,确保行洪排涝通畅。 (四)加大宣传力度 依托手机短信、公众号、预警广播等多种手段传播防洪减灾知识和气象预警信息,向群众普及防灾避灾知识,确保群众了解防灾减灾和知晓紧急避险常识,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有效应对。 二、关于“农村村落建设中要加强防洪基础建设”的建议 我县将结合镇、村规划,依托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开发等项目,将农村防洪排涝问题纳入具体项目统筹谋划,不断加强农村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同时,将农村防洪排涝工作纳入村庄风貌规划,做到人居环境与村庄防洪安全有效结合。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