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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25

布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实效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基础建设,增强对村委会的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依托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健全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保障基层法律服务供给。

二是开通法律援助咨询热线“4520148”,从4个律所选拔23名执业律师轮流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窗口值班,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宣传、培训,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律师到乡镇、社区现场授课,让法律援助深入农村,向基层延伸,本年度共组织培训会3次,培训人数100余人。

二、强化沟通协调,落实对村委会的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权责边界,为村委履职提供制度保障。法院联合民政部门制定清晰指引,为村委在保护令执行中的角色定位与具体职责提供法律背书。村委作为协助执行主体,其监督施暴人遵守保护令、及时报告违规行为、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及应急联络等职责必须具体化、规范化。法院可定期发出司法建议书,对村委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对执行不力者明确责任后果,使权责落地有声。

二是构建直通机制,打通信息共享与响应链条。法院建立保护令案件向村委的“即时通报”机制。一旦保护令作出,法律文书及核心要求应第一时间直达村委负责人,必要时直接送达村委备案。同时,村委需设立保护令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义务,对执行中的异常动态与紧急情况建立法院与村委间的“绿色通道”,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响应迅速到位。

三、严格履职尽责,加大对村委会的工作支持力度

一是赋能调解能力,强化村委干预与帮扶实效。法院对村委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内容涵盖保护令法律内涵、安全风险评估、有效沟通技巧以及紧急事态处置预案。村委可依托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在保护令框架下开展“柔性调解”,化解矛盾、消除误解。更重要的是,村委应成为受害者身边的“守望者”,主动链接医疗、心理、法律及庇护资源,织密社会支持网络。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社区自治内生力量。法院对村委探索建立“保护令协理员”制度进行指导,由村委成员或热心党员担任,在法院指导下承担日常监督职责。同时,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将反家暴与遵守保护令纳入道德评议,形成社区舆论压力场。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尝试在村务公开栏中对严重违反保护令行为进行“警示性公示”,利用熟人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三是营造法治氛围,根植反家暴社区文化。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村委开展精准普法,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模拟法庭进村等形式,使抽象法条在乡土语境中具象化、可感知。积极宣传村委在保护令执行中的关键作用与成功事例,表彰先进工作者,提升村委工作的荣誉感与权威性。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对村委会工作支持,增强对村委会的法律服务保障,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保驾护航。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