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49号提案的答复
涞水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49号提案的答复
庞则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农村卫生环境,加快农村公厕建设和维护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厕建设情况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农村公厕建设“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根据村庄人口、产业、功能等制定建设标准和规模,500人以下村庄,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可单独建设公厕,也可依托村委会、小学等原有公厕改造提升,面向公众开放;500人以上村庄,统筹考虑本村文体活动、生活集会需求及外来流动人员数量和频次,确定新建公厕数量,原则上500-1000人村庄每村需建设1座公厕,1000人以上村庄每增加500-1000人新增1座公厕”。目前我县共有农村公共厕所481座(学校、旅游区除外),其中卫生公厕374座,实现了每村最少1座卫生公厕的建设目标,基本满足各村需求。
二、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维修、粪污清掏、粪污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运行监管”机制。建设了大三格粪污处理设施30座,建设了农村厕所监管平台,安排了抽粪车60辆。采购第三方服务,负责农村厕所维修(有偿)、粪污清掏,清掏的粪污运送至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供周边群众免费使用。在公厕管理上,要求村村明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公开。并对财政改厕的农户,家家发放了明白卡,明白卡上有服务电话、监管电话,并组织村在村中主要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场进行张贴,方便群众抽厕和监督。
三、持续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村大喇叭广播、张贴宣传画、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厕所文明相关知识,引导村民爱护厕所设施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如厕习惯,共同维护农村卫生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继续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确定农村公厕建设数量,年初组织乡镇进行统计上报数量及地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厕建设。二是选择适宜的建设模式,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使用、利于管理的原则,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指建设卫生旱厕,而不是传统旱厕),科学确定建设模式,确保建设一座,使用一座,不造成浪费。三是不断提高后期管护服务水平,加强对第三方服务的监管和考核,坚决做到“粪污满了有人掏、厕所坏了有人修、运维服务有人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