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
涞水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
赵春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修复保定农田间排水沟和打通断头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降雨明显偏多,特别是去年汛期强降雨造成部分农田严重内涝,暴露出我县部分农田排涝的短板,以此为契机,我县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全农田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全县农田排涝设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进工作,通过加快实施农田建设项目,持续提升我县农田灌排设施水平,有效保障粮食安全,真正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二是建立底数台账。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去年汛期农田排涝情况,针对受灾较重的区域进行全面摸底,针对排水沟不通畅的田块逐一建立台账,并合理规划纳入项目建设范围。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维修等项目建设,在做好道路维修、机井维修、土壤改良的基础上,重点对灌溉排水设施加以建设,做到“旱能灌、涝能排”,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为避免占用耕地,实现耕地利用最大化,近年来,农田项目建设中重点侧重于灌溉管道铺设,对灌溉沟渠修建较少。下一步,我县将结合耕地所处位置、周边环境、水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布局灌溉排水系统。对地理位置较高,水资源较匮乏的区域加大灌溉管道铺设,保障灌溉需求;对沿河低洼区域的耕地在铺设灌溉管道的同时重点侧重于渠灌工程建设,起到旱时能灌、涝时能排的双重作用。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力度,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做好产权移交,建立健全农田设施管护制度,做到谁受益谁管护,保障农田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