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全县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涞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持续加大涉市场主体、消费和外经贸、财政资金、重点民生、乡村振兴、办事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会议、提案议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各乡镇、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贯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高网站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升公开渠道便捷性和覆盖面。加强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备案管理制度,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系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涞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的发布数量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距离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在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方面仍有欠缺。
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发布工作,优化政策解读机制,聚焦民生热点和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质,拓宽公开内容深度,努力契合群众需求。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力度,针对依申请公开开展专门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确保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全县各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