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涞水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全县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涞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持续聚焦涉市场主体领域、消费和外经贸领域、财政资金领域、重点民生领域、乡村振兴领域、办事服务领域等重点领域,依托县政府网站及全县各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工作,同时,继续加大重大会议、提案议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依据职能变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权责清单等并公开发布。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将各职能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惠民惠企政策、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汇编成册、集中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当面、信函、电子邮箱申请渠道,持续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继续推行标准文本及法律顾问参与答复审查机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同时,通过电话、当面等方式,实时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进行指导,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审核机制,按照《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拟定公文时,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性。按照《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印发《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宣布失效、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网站页面设计,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提高网站稳定性和安全性,做到公开信息权威准确,获取便捷。强化全县政务新媒体账号规范化和常态化监管,对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僵尸账号,对功能重复账号进行整合精简,备案保留了1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关停了20个长期不更新、功能重复、未涉及民生保障的账号。
(五)监督保障机制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借助市政务公开办云视频培训会机会,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各乡镇、各部门分管副职、业务骨干全部参训,宣讲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实操,不断促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涞水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解读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要求解读工作务必深入研究政策背景和目标,精准把握核心要点,确保解读内容的专业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全县各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