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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该归谁?
2024-12-20 返回列表

案情:某企业与一个村集体签订承包地流转合同30年,并在合同里明确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如果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归公司所有”,并且该村集体村民全部按了手印。这种情况下,土地补偿款应该给谁?

点评:土地补偿款应当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因此,法律法规对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归属有明确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政府不能将其直接支付给企业。

5.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尊重村民自治。

关于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一些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已经作出了规定,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中规定,“土地补偿费的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因此,在地方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应该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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