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县文体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文体教育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指导全县教育改革,组织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四)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师资培养规划,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编制文体教育经费的预决,加强对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和馆所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馆所建设及文体教育设施、装备管理,提高文体教育投资效益。 (六)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培训规划,培育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市场,组织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单位、学校干部的任免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八)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全县群众和学校体育活动,组织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加强对体育教师和体育人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九)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负责营业性演出、美术品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的管理;管理全县音像制品放映活动;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十)指导、调协全县文化工作,管理群众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十一)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体教育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 (三)计财股 (四)普教股 (五)文化股 三、办公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22号 四、联系电话:0312-4523229 五、负责人:牛润生 六、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