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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涞水县3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公示
2022-09-20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涞水县3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

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公示


根据《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保定市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细则》文件规定,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家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一、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于2019年5月22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基地共有80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184.25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127.52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45.02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80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4023.24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089.66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33.58平方米。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7元,合计1069588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115156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28711元。三项补贴总计:1213455元。

二、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2020年12月21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基地共有63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006.34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978.48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23.55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63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3886.9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2859.04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923.55平方米。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8元,合计1068527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109228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每户每天给予水电费补贴3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合计13533元。三项补贴总计:1191288元。

三、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于2021年1月25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截至目前,该基地共有88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338.3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521.35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767.71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88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4162.73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417.64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745.09平方米。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5元,合计1199876元;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135016元;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按每户每天3元给予水电费补贴(不足的据实补贴),经计算共计补贴37381元。三项补贴总计:1372273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4531278

附件:

涞水县九方创业基地补贴花册.xlsx

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补贴名册.xlsx

涞水县易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补贴名册.xlsx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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