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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年)》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2022-05-15 返回列表

《涞水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一、规划背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解决城市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突出矛盾。

二、规划范围

(一)规划管控范围:中心城区和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范围,规划范围内总用地为43.59km2,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36.44km2

(二)规划研究范围:面积为76.43km2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规划目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涞水县实际问题和需求,选取6大类共17项建设指标,并确定规划目标。

1 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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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划方案

(一)水生态修复规划

通过雨水、再生水和引江水补充河水,恢复水生态;生态护坡取代硬质驳岸、清理河道岸线两侧违建及垃圾并进行全面绿化的方式来进行生态岸线恢复;沿拒马河沿岸规划设置公园按照城市湿地公园标准进行建设。

(二)水环境提升规划

规划采取完全雨污分流制。对已建污水管网进行污水管线提质升级,扩建污水处理厂,实现点源污染控制;通过海绵道路、雨水管道清理,植草沟、雨水花园、渗透塘等海绵设施建设从源头、过程和末端进行面源污染控制。

 (三)水资源利用规划

通过屋面、路面、下凹绿地、雨水花园和管道等方式净化收集雨水,用于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园林灌溉、河湖补水和地下水回灌;建立以城市再生水集中利用系统为主,居民住宅小区再生水利用和大型单体建筑中水分散再生利用为辅的城市再生水利用体系。

(四)水安全保障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防洪排涝标准为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排水管网设计重现期为25年;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

结合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垒子沟和南拒马河进行综合整饬;加强南水北调输水干渠保护,推进应急水源地建设,全面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分。

六、附 图

海绵城市空间格局规划图、管控分区图、管控单元指标分解图、建成区海绵城市指标管控图、新建区海绵城市指标管控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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