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2022年涞水县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法防洪,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保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各类防汛责任人的通知》(保市汛办[2022]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层层压实县、乡、村防汛责任,现将涞水县2022年中小型水库、南水北调左岸排水、山洪灾害防御、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 涞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