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 公 告 根据《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细则》文件规定,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被认定为“涞水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截至目前,该基地共有93户创业实体入驻满6个月,达到申请创业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定该基地总建筑面积4338.5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864.40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474.16平方米。符合补贴条件的93户入驻创业实体使用房屋面积共4255.46平方米,其中:孵化区建筑面积3790.38平方米,公共服务区面积465.08平方米。 按照《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 房租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55元,合计1541232元(93家创业实体需补贴面积*1.55*入驻天数); 物业费每平方米每天补贴0.18元,合计173516元(93家创业实体需补贴面积*0.18*入驻天数); 水电费按照文件规定,按每户每天3元给予水电费补贴(不足的据实补贴),经计算共计补贴34569元。 三项补贴总计:1749317元。 现请示对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的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时间:2021年 12月17日-- 12月21日 监督电话:0312—4538912 附件: 涞水县九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创业实体名册.xls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