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公告公示

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7

涞水县安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8月6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涞市监处罚(2026)106号),内容是: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涞市监处罚(2026)10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涞市监处罚(2026)106号)

联 系 人:沈长鹏  卢泽彪   

联系电话:0312—4699056

联系地址:涞水县涞水镇东大街118号

附件:

处罚决定书-涞市监处罚[2026]106号.pdf



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