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4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号)、《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科区〔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涞水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称奖励资金,是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冀政办字〔2019〕9号),在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的用于实施涞水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的300万元奖励资金。
二、奖励资金使用原则
1.坚持“鼓励创新、突出重点、示范引导、注重实效”原则,突出绩效,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2.各项奖励资金根据涞水县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准予各支出项间的调剂使用和计划安排资金额度的上下浮动。
三、奖励资金用途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中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业务辅导、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合作等,以及为此进行的政府购买服务;不得用于对省、市相关科技项目或资金的配套,不得用于补充工作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奖励资金使用计划
(一)加快培育创新主体
支持内容:对于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新认定及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科技服务机构在涞水县范围内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含复审,2025年到期需复审企业163家)帮扶活动,根据通过评价的企业数量,给予工作经费及奖励支持。
绩效目标:培育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增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
预算金额:50万元。
(二)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组织管理指导
支持内容: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科技服务机构在涞水县开展科技创新组织管理指导工作(包含科研管理体系建设、研发机构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研发费用核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政策宣贯、专题培训、入企指导等),帮助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持续加大科研投入,推动涞水县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根据服务成效、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等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及奖励支持。
绩效目标:服务企业数量≥30家。
预算金额:20万元。
(三)加快创新平台、创新园区建设
支持内容: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布局,支持企业建设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科普示范基地等。对于获批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2-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对于牵头建设并获批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企业,给予2-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对获批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科普示范基地给予2-3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绩效目标:新增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2家,新增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新增市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
预算金额:35万元。
(四)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业务辅导培训
支持内容: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与具备专业培训资质和业务指导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签订专业培训、业务辅导等服务合同,面向科技企业、乡镇科技管理负责人、企业家等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申报等各类专题培训及业务辅导活动。
绩效目标:专题培训活动次数≥10场次,培训企业总数量≥300家。
预算金额:15万元。
(五)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内容:聚焦我县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农业绿色高效发展、人民生命健康水平提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等方面重大技术需求与现实短板,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导重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专家评审,给予每个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30万元资金支持。
绩效目标: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数量≥6项。
预算金额:160万元。
(六)开展县域科技创新调研
支持内容:以完善县域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围绕涞水县优势特色产业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企业走访、座谈等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探索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举措,并形成科技创新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科学参考。
绩效目标:形成科技创新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数量≥1套。
预算金额:20万元。
五、奖励资金监督管理
(一)建立公开公示制度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奖励资金使用计划,获得奖励资金支持的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1.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自行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相关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并完整留存相关资料。
2.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当加强奖励资金管理,保证奖励资金规范使用。
3.奖励资金支出完毕,各项工作结束后,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应当开展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并编制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包括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