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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继续加大力度强力拆除“散乱污”企业
2017-09-07 返回列表
  为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和拆后违建反弹,9月6日,我县开展“散乱污”企业和违章建筑集中拆除行动。此次行动由国土、环保、公安、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分别对永阳镇“散乱污”企业和王村、涞水两镇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其中,第一组对永阳镇北秋兰、东垒子、北七山三个村的四个散乱污企业和一处违法占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集中拆除。
  正在拆除的这栋违法建筑物,不仅是我县要依法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同时该企业还违法占用耕地三亩多,我县相关部门多次下达了自行拆除通知,逾期仍未履行,我县依法对其进行拆除。
  第二组对王村镇吴各庄、张翠台和涞水镇西水北三个村的三处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全县生态健康有序,我县将严厉打击国家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政审批准入条件,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关停取缔。
  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全县土地资源,我县将对违章建筑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发现一处、制止一处,为辖区百姓创建和谐、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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