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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第1期(2014)
2015-04-23 返回列表

涞水县积极开展砖瓦窑及矿山治理工作

    一、砖瓦窑治理
    全县共有砖瓦窑22座,涉及10个乡镇。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共张贴取缔砖瓦窑通告45张,与乡(镇)联合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22张,并对砖瓦窑的地上附属设施进行了确认与拍照。通过宣传发动,目前已全部整改拆除的砖瓦窑有2座,分别是义安镇庄疃村砖厂,石亭镇大赤土砖厂。部分生产设施及生产用房已拆除、丧失生产能力砖窑7座,分别是永阳镇周家庄砖厂、东垒子砖厂、义安镇聂村砖厂、三坡镇都衙砖厂、九龙镇峨峪村第一及第二砖厂、赵各庄镇蓬头砖厂。目前还有涉及5个乡镇8座砖窑生产。在停产的14座砖窑中有6座已全部取缔并立项,正在复垦之中。其中戴家庄、东明义、西明义、庄疃、大赤土村5座砖窑已全部复垦。
    二、打击非法采矿行动
    共出动车辆160余台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640人次,分别对涞水镇、永阳镇、东文山乡、娄村乡、宋各庄乡、石亭镇,所有易发盗采点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工作。
    三、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县政府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专项行动后,县联合执法队分3组对我县非法砂石料厂进行了强制彻底拆除,共拆除非法石料厂72家,有力打击了非法盗采、生产砂石料行为。
今后将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采矿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开采回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努力确保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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