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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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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第十期
2015-04-23 返回列表
  县农业局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在周五例会上对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并通过对“节能环保”、“人类健康与环境”等主题的讨论,听取了同志们的意见,提高了同志们的环保意识。会后要求把环保工作付诸于实际行动中。二是进行入户调查小火炉的使用情况,印制《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500份,发放到每家每户,让各居民都明白大气污染的危害性,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三是利用周末时间进行了道路清扫和垃圾转运、处置工作,杜绝露天焚烧行为。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将继续做好宣传活动,为环保工作贡献力量。
  县工商局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对新开办餐饮行业、煤炭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小灰窑和可能污染环境的行业准入资格的审核,坚决依法审查,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绝不降低门槛,弱化标准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对已开办的相关行业,督促其进行改造或采取防止大气污染的措施。三是发放《控污染、驱雾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倡议书》 2000份。四是对7户内资煤炭企业、92户煤炭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查处取缔个体工商户22户,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户数70户,出动执法人员348人
  教育局“广”、“细”、“严”三项举措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宣传发动“广”。通过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召开师生大会、校园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意义和措施,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整治落实“细”。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师生定时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洒水、清扫,净化校园环境;做好在建工程防尘管理,制定洒水降尘制度,搭设封闭式围挡,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改善环境质量;严把冬季取暖严把煤炭质量关,集中采购优质低硫煤,减少环境污染。三是督查检查“严”。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学校防治工作及校园环境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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