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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第八期
2015-04-23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五个“到位”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涞水县动真格、出实招,依法取缔石灰土立窑。
  一、“动员”到位。召开“全县依法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动员大会”,县级领导李福生、胡玉祥、张贺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发改局、永阳镇、东文山乡等负责人及窑主代表参加会议,个别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二、“配合”到位。国土、工商、公安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密切配合,每天出动60人次,10余辆车,深入一线,共同开展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专项行动。
  三、“宣传”到位。在电视台重复播放县政府《关于依法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的通告》,在重点村庄悬挂宣传横幅12幅,出动宣传车2辆,将政府通告发到每个石灰窑主手中,深入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全面发动,整体推进。
  四、“拆除”到位。雇佣4台挖掘机对清空土立窑从上到下一拆到底,确保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对正在生产的灰窑,从人性化、民生的角度考虑,先对窑体部分拆除,限定期限清空,在对窑体进行整体拆除。
  五、“资金”到位。从民生着眼,人性化操作,县政府共出资1200万元用于石灰土立窑取缔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灰窑266座,占应拆除任务的83.6%,其中东文山乡49座拆除完毕,奖励资金全部到位,永阳镇的拆除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奖励资金正在发放中。
  通过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得以初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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