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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第七期
2015-04-23 返回列表

  涞水县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为打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国土局:对全县的砖瓦窑进行了调查摸底。我县砖瓦窑共有22座,其中停产的11座,生产的11座,涉及10个乡镇。通过张贴取缔砖瓦窑通告45张,与乡镇联合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22张,已分别下达到位,并对砖瓦窑的地上附属设施进行了确认与拍照。
  水利局:一是在重要路口及河道内砂石厂,张贴和发放《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彻底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县范围内的非法采砂企业实行永久断电措施,确保采砂活动全部停产。目前共断电54家,依法查扣铲车1台、变压器3台、高压计量9套、JP柜7个、电表箱3个。
  永阳镇:一是协同作战,集中整治。积极配合环保局开展各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清理砂石料场5家、煤场2家,清理砂石料590立方、煤120立方,依法取缔石灰土立窑33家。二是开展植树绿化,净化城市空气。发放、张贴明白纸3000余份。目前,前东永阳、西永阳、居士、铺头、二十里铺五个村近1000亩土地的薄皮核桃造林工作已全面铺开。
  义安镇:严明责任,细化举措,加强督导,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层层落实责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党员代表包地块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镇政府组织巡查车三辆,在重要路段进行不间断的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纸、召开会议、喇叭广播等手段继续宣传,目前共张贴标语300余条,发放宣传纸13000余张。三是明确责任,不留死角,监控到位。以村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镇政府主动协调跨村和交界区域的禁烧,确保不留死角,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与农户也签订责任书11000份。四是拓宽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村民将玉米秸秆交售到富托牛所、高碑店方中养殖场,亩均秸秆收入300元。以北郑孙全河秸秆压块饲料厂为依托,收储玉米秸秆400亩,组织村民秸秆还田2000亩,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现象。五是搞好监督检查,加强禁烧力度。对违反禁烧规定者予以重罚,目前已处罚4人次,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违反当事人及亲属训诫8人次,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娄村乡: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出动宣传车14台次,刷写标语4条,悬挂横幅2条进行宣传。二是突出重点,协调联动。与大气办、安监、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协调联动,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将全乡8个10吨以下燃煤锅炉和14个燃煤出售点统计造册;对建筑工地,煤场、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等进行各项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赵各庄镇:一是加大秸秆监管力度。组织林场、林业派出所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焚烧秸秆、垃圾现象。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公安派出所、国土所、环保所、电管所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非法采矿采砂打击力度,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三是对辖区内燃煤销售点进行登记、备案。会同养路工区对马路沿线燃煤、砂石堆放点进行清理、整顿,该遮盖的遮盖,减少道路沿线扬尘污染。
  社区办:一是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制定了《社区办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组织社区全体干部及各楼院长召开了社区动员大会。二是深入细致地传达贯彻了《涞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入领会其精神,并细致地安排了工作,至今小区卫生绿化有了明显改善;对小洗浴、小旅馆、小餐饮、小经营等未经过环保审批的燃煤锅炉进行了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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