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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刊第四期
2015-04-23 返回列表

  《涞水县大气污染治理十项攻坚措施》行动进展情况如下:
  一、分散燃煤锅炉淘汰专项治理:(一)2013年底淘汰5台燃煤锅炉,现已拆除5台,现已完成任务。
  二、扬尘污染专项治理:(一)已检查施工工地21处,基本合格7个。(二)执法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建设围挡,经核算我县目前的机械化清扫率为25%。交通局对施工现场每日洒水措施,避免扬尘。路政执法人员对砂石料厂集中地区蹲点调查,设置防护墩。
  三、机动车污染控制专项治理: 截止到2013年底,我县应淘汰黄标车736辆,现查处黄标车45辆。
  四、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及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2户内资煤炭企业、11户煤炭个体户工商户进行检查,查处取缔个体工商户5户,其余的督促其进行改造或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新邢州酒店、天星源、火凤凰酒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已投入使用。
  五、“小灰窑”整治专项治理小组:10月30日下午,我县召开了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一把手、所设乡镇负责人、石灰土立窑窑主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依法取缔拆除石灰土立窑的通告》,永阳镇、东文山乡、公安局做表态发言。
  六、油气回收及煤炭质量监管专项治理小组:(一)有3家加油站同有资质的加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企业联系,准备加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工信局向全县煤炭经营单位和用煤单位下发煤炭经营单位或用煤单位责任书7份。(二)技术监督局已抽取煤炭样品15个,检验煤炭样品11个。
  七、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小组: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对高速两侧、国道等重点道路两侧进行巡查人次达到70人次,未发现着火点。
  八、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小组:安监局现已排查出山区五乡镇非法采矿91家,地下采矿及采石场企业19家,尾矿库34家。全部下达了通知,要求企业于年底前无条件关停。
  九、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小组:在重要路口及河道内砂石厂,张贴和发放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彻底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90张。目前,我县河道内的40家砂石厂,在生产的22家,18家已停产,已取缔非法采砂点5户。
  十、砖瓦窑专项小组:国土局对全县22个砖瓦窑的16个砖瓦窑进行摸底调查,涉及8个乡(镇),张贴通告45张,在乡镇的配合下,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1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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