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大学毕业之后需转回团关系,户籍地为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胡家庄乡北汝河村,胡家庄乡有五个团组织,应该转入哪一个。 | 2023-03-20 10:17:10 |
回复: 经与反映人联系,其已将团关系转接提交给学校,待学校审核后,胡家庄乡团委将第一时间为其办理团关系转接。 回复单位:涞水县胡家庄乡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3月23日 |
来信主题: 涞水县龙门乡四家井岭道沟山顶山体被本地村民大面积挖开用以建设自己的住宅,另外私自开挖山体建设庙宇,收香火钱。望领导予以关注。 | 2023-03-19 14:28:54 |
回复: 收到反映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反映人了解情况。经执法队核实,该建筑不属于住宅,庙宇于2017年建设,不存在收取香火钱。3月19日,执法队已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并向其解释清楚。 回复单位:涞水县龙门乡政府 回复时间:2023年3月23日 |
来信主题: 润城苑B区交房6年,房地产拖着不给办理房本 | 2023-03-18 16:32:01 |
回复: 涞水县润城苑B区由涞水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我局已经为该小区办理了产权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登记要求: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三)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契税完税凭证。 经我局与开发企业联系,开发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发票已经为业主开具,业主缴纳契税后可以联系企业申请办理,企业承诺将配合业主申请办理产权证,我局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3月24日 |
来信主题: 土地确权证2018年改错还没返还,请有关领导给予答复 | 2023-03-17 12:33:52 |
回复: 经核查,新证已于2023年1月9号下发到石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与乡镇沟通,新证已下发到村委会,已和反映人电话沟通与村委会联系。 回复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2023年3月23日 |
来信主题: 涞水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什么时候能公示啊 | 2023-03-06 09:31:52 |
回复: 您好,请及时关注涞水县人民政府官网统计数据专栏,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后将及时在此专栏内进行公示。再次感谢您对涞水的关注! 回复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网 回复时间:2023年3月8日 |
来信主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请问县城涞阳南路东侧的怡景嘉园,房子的房本什么时候可以下来,21年交房开始装修,至今已过两年的时候,开发商还未给开具全款大票,也无法交契税。 | 2023-02-28 19:30:59 |
回复: 涞水县怡景家园小区由高碑店景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经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土地证”),开发建设单位尚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关登记规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即“小证”)。 经我单位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待竣工验收完成,办理首次登记的手续齐全后,开发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后续收到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申请,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年3月4日 |
来信主题: 公交1路原本到明义乡丁家洼村的,后来改到东官庄村,丁家洼南北庄,西官庄都要走路去坐车,尽管不方便,还是有车可坐,为什么现在这不方便的也没有了,公共交通属于公益事业,为什么不能给老百姓提供方便呢 | 2023-02-27 20:23:10 |
回复: 您好,受疫情影响,涞水县公交1路于2022年停运,疫情形势好转后,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与涞水县保运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对接,商谈通车事宜,因资金问题,困难较大,暂时无法重新启动。 回复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年3月4日 |
来信主题: 各领导好,我2022年反应大赤土煤改气管道沟欠款问题,怎么样了了 | 2023-02-23 03:56:24 |
回复: 经核实,反映人于2017年在大赤土村进行气代煤施工,程*受雇于苑*(中燃施工队负责人)。目前,中燃公司已按照同苑*签订的施工合同将工程款拨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因苑*未全额支付程金宝,造成拖欠问题。对此,我局正积极督促中燃公司,协调双方尽快将拖欠反映人的工资支付。同时按程序上报县根治办,引导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个人权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盯此事,协调中燃公司尽快解决到位。 回复单位: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时间:2023年2月27日 |
来信主题: 涞水县农村建房有什么规定 | 2023-02-22 16:25:28 |
回复: 您好,2023年8月19日我局起草的《涞水县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已印发至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关于农村宅基地新建、翻建、改扩建需办理审批手续,请涉及群众去所辖乡镇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回复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2023年2月27日 |
来信主题: 嘉兴园A区,15号楼,天然气什么时候能通?10年了,之前也反馈过好多次了 | 2023-02-22 10:47:38 |
回复: 经了解涞水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小区15号楼未与燃气公司对接接驳天然气事宜,接驳市政天然气管网是市场行为,建议由涞水县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物业公司积极与涞水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对接,商议接驳市政天然气管网事宜。 回复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