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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人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份通告请速速查收
2020-10-14 返回列表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

涞水县广大居民: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了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有关情况。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9月27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的我县居民,请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关注青岛市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现居住我县,且与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接触过近期从青岛市入境人员以及青岛市市北区的居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配合接受核酸检测或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社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与青岛入涞返涞人员有过接触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有从青岛入涞返涞意向的,建议其暂缓入涞返涞。确需入涞返涞的,自10月13日起,必须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我县相关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广大居民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居民如果发现身边有与青岛相关人员,请及时向社区(村)或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广大居民外出要坚持科学防控,保持社交距离,出入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工地等工作生活场所和公园、旅游景区等户外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持“亮码”通行,规范落实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注意合理健康饮食。

六、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单位的广大商户,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活禽交易、宰杀等经营行为,杜绝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杜绝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严防冷链食品国内流通和输入性风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加大冷链食品“进、运、储、销”管控,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七、广大居民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县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发热人员逢热必查、逢热必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上报登记或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如实报告自身异常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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