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部门动态
“金网2020”专项行动!我县将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2020-03-11 返回列表

为切实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野生动物行为,迅速掀起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热潮,我县决定自2020年3月3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0”专项行动。

11.jpg

据了解,我县现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170种(其中:国家一级14种、二级 53 种、省级103 种;国际附录工:11种、附录Ⅱ:11 种、附录1:43 种),对我县生态、经济、科学研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12.jpg

13.jpg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涞水县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0”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重 点 工 作

0 1深入开展线索排查

深入候鸟迁徙通道、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等重点区域排查非法猎捕线索,深入野生动物繁育基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排查非法出售线索,针对汽车等运输工具及物流、快递等运输渠道排查非法收购和非法运输线索,充分调动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及全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14.jpg

02 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及时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对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育场所逐一进行检查,严防人工繁育场所成为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加工厂”“中转站”或“庇护所”。

深入市场及时依法取缔经营粘网、夹套、毒饵、鸟媒机等专用捕杀野生动物工具的场所,及时依法取缔非法出售、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场所等。

15.jpg

03 依法严打违法犯罪

集中优势执法办案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捕、投毒、射杀等方式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育肥、出售非合法来源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突出违法犯罪。

一要坚持快速反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非法猎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露头就打。

二要加强专案查处。对排查梳理出的案件线索,坚决做到核查一起、销账一起,确保件件有结果。

三要强化案件经营及侦办。筛选一批重大案件线索,组织各乡镇、林场、各成员单位开展全面调查,扩展涉案人员,理清违法犯罪网络组织结构和层级关系,择机收网,深挖彻查。

四要强化全链条打击。围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等重点环节,坚持“双向”打击,上打源头、下查网络,一追到底。

16.jpg

04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制,县、乡(镇)、村主要行政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

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联络协调机制,成立县乡(镇)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指挥部及办公室,在政府主导下完善由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网信、宣传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制度,形成违法被执行人永久失信记录,提供给征信、医保、银行等部门,做为对其进行相关惩戒的参考依据。

05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4月爱鸟周、11月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各部门和爱鸟社团组织、野保志愿者,深入乡村、集市、社区、校园等地,尤其是案件易发多发区,采取发送宣传单、张贴标语公告、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倡导广大群众养成拒食野味、不直接接触野生动物的良好安全习惯。

以案说法,向公众宣传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成果,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强大社会震慑力。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

举报电话:0312-4528717 

举报邮箱:lsxslgaj717@163.com


涞水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涞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2-4522102 邮箱:lsxzfwz@163.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