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63号)要求,我县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了衔接清理。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13件)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