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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7-12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2018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通过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和健全服务体系等手段,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交易平台及流通渠道,重点解决“产品服务上行”问题,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提前策划并主动应对电子商务对传统经营模式的冲击影响,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以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利用三年时间电子商务产值在全县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电子商务新格局。
  2016年,引进培育1家年销售额3000万元、2家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培育5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训电子商务创业人员3000人次,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人,实现所有行政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
  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主体。高标准完成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涞水特色商品O2O体验馆;继续引进阿里巴巴、一号店、淘宝、天猫等大型电商平台,分别建立涞水特色馆,实现线上、线下及物流配送的结合;彻底整合本地优质农特产品和工业品上行,使更多的涞水优势产品、特色产品走出去。
  2017年,引进培育1家年销售额5000万元、5家2000万以上的电商骨干企业和流通企业,培育1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训电子商务创业人员5000人次,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人;完成涞水县域农特产品品牌及农产品溯源品控系统创建;建成以涞水县电子商务大厦为中心,覆盖城乡的物流信息网络和智能物流管理体系。通过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力争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2亿元。
  2018年,通过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服务体系基本完善,让处在交通、信息、配套服务相对落后的农村居民彻底改变现有的生活模式。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设施完备,配套服务更加完善,基本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链条。电子商务覆盖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普及率大幅度提高,电子商务在促进转型升级、精准扶贫、创新创业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16年起(暂定三年),每年县财政安排500万元的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用于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仓储物流配送等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电商办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
  (二)支持线上销售专业服务平台建设。采取企业主导、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的方式,鼓励县域及引进的电子商务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涞水本地电子商务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社区)、示范村和示范企业。制订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各乡镇(社区)、各行政村及全县电子商务企业中,通过申报、考核,择优认定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乡镇(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四)打造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体系。高标准完成涞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的培训、孵化、产品研发、市场运营等公共服务作用;继续完善涞水县电子商务大厦基础设施,着力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中心。
  (五)广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每年在电子商务引导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用于组织电子商务专业论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各类电商企业、平台组织的电子商务培训班的培训费用按比例给予补助。积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加电子商务师资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给予参加培训费用一定比例的补助。
  (六)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发展空间。积极盘活闲置的厂房、楼宇等资产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为企业解决办公、仓储等用房。对于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公、仓储用房的规模较大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七)加快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是解决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关键。以涞水县电子商务大厦物流中心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对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推进物流一体化专业运作;全力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物流综合服务水平和整体效率。建成以涞水县电商大厦为中心覆盖县城及15个乡镇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完成县域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完善物流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产业链,解决电商进农村的最后一公里。
  (八)加大电子商务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电子商务企业信贷贴息。
  (九)完成产品品牌创建,增强品牌影响力。涞水文化底蕴深厚,农产品种类丰富。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要组织整合和提升现有农产品品牌的核心竞争力;规模型电商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细分市场、深度开发符合不同消费群体的新产品,特别要结合我县文化特色,按照“科学的内涵、文学的演绎、美学的表达”的要求,不断推出更多代表涞水的品牌特色产品。强化区域品牌意识,鼓励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培育质量品牌,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河北省名牌、优质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使涞水的农业产业化搭乘互联网时代列车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十)建立农产品溯源品控系统。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标准化生产,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或生产档案、包装标识和产地准出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分级标准;积极与产品品控溯源企业对接,打造农产品防伪溯源质量保障体系,建成全县统一监管、统一认证、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监控体系。实现每件农特产品从原料到成品、从成品到原料100%的双向追溯。
  (十一)鼓励创业就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及待业人员、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创办网店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加强对“双创”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组织大学生、待业人员通过电商就业创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参与电商,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扩大电商主体;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激发创业热情,形成浓厚氛围。
  (十二)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大力推动休闲农业,体验式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县“野三坡”特色旅游资源,开发“智慧旅游”,支持体验式农庄、休闲农业、旅游景点、酒店开展线上订票、销售,实现旅游在线模式创新。
  (十三)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村村通、户户通。同时联通、移动、电信要积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要给予一定的优惠。
  (十四)加强招商引资和专业人才引进。继续引进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进驻我县,特色产品品牌汇集我县,通过示范和带动效应,推动我县电子商务经营者“遍地开花”、集群发展;同时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
  (十五)量化指标,加强考核考评。将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情况、发展环境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示范建设情况、宣传研究情况、表彰奖励情况等纳入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列入绩效考核的加分项。
  (十六)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商务、财政、公安、工商、国税、地税、文化、工信、统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在发展中逐步规范推进措施和市场秩序,营造宽松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要积极支持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涞水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商办),电商办负责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等工作。推动涞水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乡镇(村)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涞水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推动电子商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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