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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4-01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涞水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加快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涞水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涞水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
工 作 方 案

  根据冀政办发〔2015〕45号和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为抓手,以“农产品进城”和“网络商品下乡”为核心,坚持规划先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通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调动和发挥邮政、流通、供销、电商、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共建农村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全面完成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任务。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16年6月底,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在全县284个行政村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实现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二)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主要包括:
  (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依据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标准,在我县284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机构名称,通过公开招标确立运营主体。主体企业可依托万村千乡、邮政、供销、商超等网络体系,改造和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并指导服务站利用公共导航网为村民提供网络购物、网络销售、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缴费支付、取送货品、农村创业、本地生活八项服务。依据发展需要逐步引入户籍办理、计划生育、医疗养老等服务项目,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打造成集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
  (二)成立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选定一家专业机构为运营主体。设立专人与省服务中心对接,在其指导下,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任务,接受省级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及年度考核。县服务中心要以“农村产品上行”为工作重点,重点开展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研发。
  (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在县城周边改造或建设一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在符合条件的乡镇改造或建设仓储物流配送分中心,结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成为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主体企业,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四)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为保证服务公平、公正,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线上充分利用省级公共导航开展服务,加入权威农产品溯源查询系统,在线下加入河北省农产品研发体验中心,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渠道的融合。
  (五)全面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系统的电商培训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工作,大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充实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强农村地区宽带及移动网络铺设工作。结合我县通信网络主体,迅速开展行政村宽带(含移动宽带)网络覆盖摸底调查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确定实施方案阶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备案,依据上报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同时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专业机构承接整体项目运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6年3月—2016年4月)
  参照上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做法,对全县域内的每一个行政村,逐一确定出全覆盖的时间表,并填入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做到全覆盖工作的精准化。
  涞水县全覆盖工作将采取分类、分梯次推进的建设方式。
  2016年4月底实现80%的村服务站建设;
  2016年6月底实现全部行政村服务站建设;
  2016年5月底前,完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三)绩效评估、总结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
  依据《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标准》,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进行验收;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验收。同时,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涞水县政府是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建立由县长挂帅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会同县商务局、财政、邮政、供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改进,以保证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全覆盖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县商务局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牵头单位,全面掌握284县全覆盖工作的整体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出汇报,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并对本地全覆盖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机制
  县商务局会同县级服务中心建立周报、月报、季报制度,做好对基础工作数据、商品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经营信息等相关数据的记录,并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信息报送承诺书,督导各项目运营主体通过河北省农村电商数据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信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系。
  (四)强化媒体推介,抓好智力支持
  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及经验。积极与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对接,为我县提供电子商务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
  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同时结合示范地区实际情况,在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
  (六)做好总结推广
  及时发现和总结全覆盖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梳理典型案例,将农村青年创业、企业运营模式等案例及时上报省、市商务与财政部门,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我县整体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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