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4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办组织政府各部门对本单位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共梳理2017年12月31日前政府规范性文件95件,其中继续保留94件,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从即日起终止法律效力。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