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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图案标识(logo)及宣传广告语(slogan)公开征集活动通知
2018-10-29 返回列表

  为完成涞水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化建设,提升涞水县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图案标识(logo)及宣传广告语(slogan),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5日
  二、征集内容
  (1)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
  (2)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图案标识(logo)。
  (3)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广告语(slogan)。
  投稿者可选以上征集内容中的其中一项或几项投稿,任一单项如被采用,可单独奖励。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投稿要求:
  (1)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3-5个汉字;宣传广告语不多于10个汉字。
  (2)所有创意及设计稿件,需附加少于100个汉字以内的创意或设计说明。
  (3)应征作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独特,便于宣传、推广和使用。
  (4)所有创意及设计稿件,一经采纳,知识产权归涞水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二)投稿方式:
  (1)线上投稿:请将应征作品材料统一放入一个压缩包内,文件夹须命名为:地区+姓名+涞水+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标题为:涞水品牌征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电邮地址:lsdsb2016@163.com)
  (2)线下投稿:请将设计稿件快递或送至涞水县涞阳南路9号涞水电子商务大厦北三楼电商办,联系电话:0312-4520278(涞水县电商办)、0312-4680666(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五、奖励办法、评审办法及结果公布
  (一)奖励办法
  从入围的优秀作品中确定特等奖1名,即被确定为涞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品牌图案标识(logo)及品牌宣传广告语(slogan)的,颁发奖金共计10,000元(含税);入围奖9名,奖金各1,000元(含税)。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二)评审办法
  评审组由商务主管部门代表、行业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领域专家组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选。
  (三)结果公布
  经评审专家组最终评审后,评选结果将在11月30日前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六、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2)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
  (3)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涞水县电商办所有

涞水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涞水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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