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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20-06-23 返回列表

涞水县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33号)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百事通”改革落实落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务办〔2020〕27号)要求,结合《保定市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构建省市县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办事便利度为目标,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再造办事流程,取消重复材料,压减办理时限,形成“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提交”,打造全市统一的前台申报、后台自动分发、前后序衔接办理的“百事通”线上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助力涞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一次告知。将《河北省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事项涉及审批部门、办理层级、审批事项、提交材料、办理等审批要素,通过办事指南、网上平台、咨询答复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对材料内容、期限、方式等均一次性告知。

(二)一次提交。对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清单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统一材料清单,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百事通”事项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审批牵头部门。

(三)一门受理。“百事通”清单纳入“一网通办”的事项,企业群众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一次登录、一网办理。到政务服务大厅实地办理的,申请人只提交给牵头部门一窗综合受理,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多部门、多事项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等集成审批服务。

(四)一次办好。“百事通”清单事项申请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由当事人承诺补正后一次性办好。取得相关证照、批准文书,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一次性送达。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准备阶段

1.对办理主题涉及的办理要素进行颗粒化梳理。根据省里下发的106个套餐事项清单并结合涞水县实际业务需要,对每个主题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和细化,主要从办事情形对应办事材料的维度进行整理和匹配,进一步提升办理主题中各项办理要素的精确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相关部门)

2.推进“百事通”清单事项尽量划转或集中进驻。结合各个主题涉及事项的颗粒化梳理结果,逐个明确“百事通”清单内涉及到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要件数量。对可划转事项进行集中划转。暂不具备划转条件的,按照省政务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有关要求,推动部门审批人员、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确保“百事通”清单事项全链条、全流程、全环节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相关部门)

3.优化审批流程。对“百事通”清单事项涉及到的办理流程和时限等进行进一步整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申请人的不同情形、审批前后置条件、单一事件审批使用的系统或平台,借用承诺审批、假设审批、虚拟审批等办法,采取并联或串联、并联与串联结合等审批流程,针对不同情形梳理固化出不同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形成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相关部门)

(二)平台建设阶段

积极沟通协调市政务数据处,了解平台搭建工作状态,适时配合工作开展,及时通知工作要求。根据各牵头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对县乡跨层级、跨部门事项审批、信息传送等联动保障要求;同时做好各级各部门应用需求收集、分析整理基础数据、问题反馈的收集整理等相关辅助性工作,并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机制,为推开“百事通”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系统录入及验证阶段

“百事通”平台建成后,按照政务服务“四级四同”要求,完成各事项的集中录入、审批流程各环节的配置。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模拟运行、反馈问题,有针对性的调整并优化流程,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相关部门)

(四)窗口试行阶段

“百事通”纳入综合受理范畴,执行“一门一窗一口”综合受理。重点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结合“百事通”清单及平台应用需求,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定人员名单,提出“百事通”综合窗口的具体合并方案。二是根据市民服务中心“百事通”受理窗口整体运行方案,部署配置相关审批平台上受理审批构架。三是组织小规模开展系统试运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五)成果固化推行阶段

加快推行承诺制办结,对目前各业务股室使用的承诺书格式标准进行统一。建立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结合“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建设,协调监管部门对“百事通”办结事项严格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一旦发现企业违反承诺,依法取消相关审批结果,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审改办)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0年5月初-6月底:推进106个“百事通”服务事项的颗粒化工作,针对不同情形对办理流程和时限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二)2020年7月初-8月底:组织开展106个“百事通”服务事项平台录入、架构配置及模拟运行工作。

(三)2020年9月初-10月底:完成“百事通”服务线上系统试运行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固化成果,为正式上线做好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改革意识,统筹协调配合,把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的推进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各级审批部门认真落实本级事项梳理固化任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清职责,确保工作任务在涞水县的县乡两级顺利落地。

(二)建立保障机制。组织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商联动机制,确保将跨层级、跨部门事项的各方面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步调一致推进工作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对“百事通”改革的宣传引导,及时公布“百事通”清单和业务流程,通过县级主要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改革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鼓励各级各部门发挥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监督。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构建社会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扬,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改革、未按时限完成任务、不配合改革的要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各牵头部门每月要将工作进度报县审改办。

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事项改革任务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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