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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涞水县东升选矿厂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2018-06-08 返回列表

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涞水县东升选矿厂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6月3日,接到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移交的第三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后,涞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涉及我县的1件问题进行分解督办,核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通知》交办问题涉及我县1个,为“保定市涞水县九龙镇东升选矿厂,环保手续到期,砂石料粉尘”问题,交办单号:D130*********0095。
  经核查,涞水县东升选矿厂位于涞水县九龙镇山南村,所有人赵春雷,主要生产铁精粉,受市场因素影响,该选矿厂已停产多年,未延续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已自然关停。2018年5月份,其弟赵春雨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东升铁矿厂旧设备(1台破碎机、1条传送带、1台电机)拆迁至厂区西侧,增加一台筛分机,用于生产加工建筑用砂石料。举报所称砂石料粉尘污染源为超春雨石料加工厂。举报属实。
  二、整改情况
  接到问题交办通知当日,涞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立即进行任务分解,向县环保分局下达了限期督办通知。按照督办要求,县环保分局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超春雨石料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6月6日,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县环保分局、县公安局、九龙镇政府联合对超春雨石料加工厂实施了关停取缔,赵春雨石料加工厂现已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剩余原料和产品全部苫盖后暂存现场,已不具备生产能力。九龙镇政府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由村级网格员对该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其不出现“反弹”问题。县环保分局对赵春雨石料加工厂违法行为已立案,处罚工作正在推进中。该群众举报案件已办结。
  特此报告。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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